一场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
背后却隐藏着
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的
“专业”碰瓷诈骗团伙。
近期,乐昌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
乐昌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曾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事故,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均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曾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
法官提醒: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不法分子通过“组团设局”制造交通事故,趁机索赔。提醒市民朋友,要防范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首先要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经过狭窄、颠簸的路段时放慢车速,小心通过。一旦遇到“碰瓷”情况,不要慌张,切勿轻易“私了”,应该迅速报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