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成为
市民出行的重要方式,
也是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
主要交通工具,
在电动自行车快速普及的背景下,
伴随而来的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日前,
一个开启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新篇章的规范性文件,
——《韶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正式向社会公布,
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适用于韶关市内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停放和充电等消防安全管理活动,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的消防安全管理也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指的是使用车载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能力的两轮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包括停车和充电功能的场所,而集中充电设施指为电动自行车提供电能的设施如交流充电控制器等。
市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在本办法中负责构建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包括市场监督、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指导、公安机关监管、消防救援机构规范制定、发展改革部门供电安全、生态环境废旧蓄电池管理等;乡镇政府和街道办则负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支持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物业和住户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着重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消防安全教育;新闻媒体在于加强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人依法设置和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配备并维护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安全巡查,阻止违规行为;非居民区产权人或使用人如果委托物业服务,则物业应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若物业管理阻止违规行为无效,应及时报告政府处理。
无物业服务的楼宇和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对于未聘请物业服务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政府负责检查和督促整改。值得一提的是,本办法还落实了电商和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职责,包括其依法督促从业人员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制度。集中充电设施运营主体需确保设施和场所符合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建立管理制度,维护设施安全。
本办法还落实了公众参与与奖励机制,通过鼓励公众投诉举报电动自行车领域的违法行为,对积极贡献者给予奖励,确保社会各界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在源头管理与标准化、规范停放与充电、住宅区与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以及禁止区域停放与充电限制等方面。
本办法还通过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禁止非法改装;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要求,包括设定专用停放和充电区域,配备消防设施,以及保持与建筑物安全距离等;新建住宅和人员密集场所需规划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充电区,现有建筑在条件限制下也需加强管理;严禁在安全风险高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不安全场所充电,以及明确禁止私拉电线等违规行为。
韶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来源:韶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