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车速快,
逆行会导致
对向车辆避让不及,
易引发正面碰撞或连环事故,
伤亡风险极大。
近日,仁化法院依法审结
一起高速公路逆行案。
2023年10月,张某因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便以他人的名义在某汽车租赁服务部租赁了一辆小轿车。11月24日,张某驾驶小轿车搭乘其女友等人外出游玩。返程途中,张某套用假车牌驾驶上述车辆从湖南返回广东。途经某公安检查站时,执勤人员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张某因害怕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及套用假车牌被处罚,便拒绝检查并不顾执勤人员的阻拦,驾驶车辆冲撞前后三辆小轿车后,在武深高速公路(往湖南方向)逆向行驶逃离。张某驾驶车辆逆向行驶约七八公里,与多辆机动车错车后将车辆停放在高速公路边逃离现场。经鉴定,张某驾驶小轿车逆向行驶时最高行驶速度达112.5公里/小时,冲撞三辆小轿车造成损失共计1.1万余元。案发后,张某的家属已代其赔偿三辆小轿车车主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从轻处罚;其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判决被告人张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法官提醒】为了躲避公安机关检查而逆行逃避的行为不可取,高速公路上车速快、流量大,倒车或逆行等行为不仅扰乱高速公路的通行秩序,更会严重危害其他车辆和人员的生命安全。我们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当错过出口时等待下一个出口再驶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检查,切勿因错酿成大祸。
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